“潮汕心灵成长第一坊”会员条例
第一条:入会条件
一切心理学爱好者。包括学生,教师,心理辅导员,企业培训师,婚姻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医学工作者,潜能开发者。。。。。。有愿望做自我心灵成长的所有人士。
自愿加入。
第二条:入会手续
填写会员登记表—审批—办理手续(交会员费)—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第三条:会员权利
1 、享有免费参加海豚湾心理工作室举办的“潮汕心灵成长第一坊”周日下午面对面团体心理活动的权利(每季度举办10-13次活动)。
2 、享有优惠参加海豚湾心理工作室举办的其他团体活动与心理培训的权利。
海豚湾心理工作室活动包括各种精品讲座、心理工作坊、心理沙龙、素质拓展、心灵影片赏析、心理剧、读书活动、专业培训、晚会联谊等。
3、享有预先了解海豚湾心理沙龙活动计划的权利。
所有会员都有权利咨询近期活动计划及相关事项,且可以就活动计划提出自己的建议,团队尊重并根据情况合理采纳会员建议。
4 、享有对海豚湾心理团队现有问题及发展方向提出建议的权利。
每一位会员都有权利对现有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解决方案,对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建议,团队将视其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会员义务
1 、积极参加海豚湾心理团队“潮汕心灵成长第一坊”的活动。
2 、关注关心海豚湾心理团队“潮汕心灵成长第一坊”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
3 、主动向海豚湾心理团队“潮汕心灵成长第一坊”提出有关改革的建议。
4 、积极维护海豚湾心理团队“潮汕心灵成长第一坊”的名誉。
第五条:会费
会费每季度三百元,按季度缴费。
第六条:退会事项
会员退会自由,该季度没续费即自动退会。已交季度会费中途要退出者,须先提交退会申请,经会长批准后退会,退会时已交季度费不退。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作自动退会处理。
1 、损害本会形象者。
2 、作为本会成员,无故多次缺席者,有严重违反协会规定者。
海豚湾心理工作室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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